各乡镇人民政府,县开发区、度假区管委,县政府各部门、各直属机构,驻舒单位:
为加强对全县项目工作的领导,经县政府同意,成立舒城县项目工作领导组和项目前期工作协调小组。组成人员如下:
一、舒城县项目工作领导组组成人员:
组 长:胡传道(县委副书记、县长)
副组长:汪龙照(县委常委、常务副县长)
汤中明(副县长)
成 员:张瑞杰(县政府办主任)
郑贤友(县人事局局长)
吴永德(县发改委主任)
陈 勇(县监察局局长)
李光来(县财政局局长)
陶 才(县经委主任)
周增云(县劳动保障局局长)
刘浦生(县建设局局长)
束传东(县交通局局长)
王贤云(县农委主任)
孙家胜(县科技局局长)
黄 萍(县审计局局长)
董玉龙(县旅游局局长)
张志存(县环保局局长)
吴自发(县商务局局长)
王东升(县民政局局长)
夏登益(县林业局局长)
王祥余(县水利局局长)
束晓笳(县国土资源局局长)
蒯文友(县教育局局长)
朱传友(县卫生局局长)
葛兴华(县统计局局长)
吕美能(县招商局局长)
张永宏(县扶贫办主任)
晏义存(县库区办主任)
领导组下设办公室,办公地点在新世纪大厦十楼,电话:8620372。吴永德兼任办公室主任,赵金平任副主任。工作人员由发改委、招商局、县开发性金融合作办公室各确定一人,分工负责,承办日常事务。
二、舒城县项目前期工作协调小组组成人员:
组 长:汪龙照(县委常委、常务副县长)
副组长:汤中明(副县长)
成 员:付代智(县政府办副主任)
吴永德(县发改委主任)
李光来(县财政局局长)
二OO七年七月十九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