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乡镇党委、政府,开发区、度假区工委、管委,县直各单位 :
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,强化工业化核心战略和招商引资主战略,现就进一步做好全县招商引资工作提出如下意见。
一、基本思路
坚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,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,按照县“十一五”规划部署,抢抓沿海发达地区产业梯度转移和国家“中部崛起”、安徽“东向发展”战略实施的机遇,以大开放促大发展,坚持政策引导与优化环境并重,对内搞活与对外开放并举,引进资金与引进技术、人才并重,促进招商引资工作向纵深发展,促进资源优势逐步向综合环境优势转变,加快经济结构的优化调整步伐,增强县域经济的竞争力,促进全县经济又好又快发展。
2008年全县招商引资任务为12.5亿元,其中境外资金1150万美元。
二、工作措施
(一)健全招商机制
1、继续坚持招商引资目标任务分解制、一把手负责制、“一票否决”制、县领导联系重点项目制、实绩调度考核制和奖惩激励制。
2、建立招商引资领导组组长例会制度,每季度召开一次例会,分析招商情况,解决招商难题,落实招商责任。
3、按照“增强吸引力,提高可操作性”的要求,进一步充实、完善、细化招商引资优惠政策,尽量降低门槛,优化招商环境。
(二)创新招商方式
1、实行县领导带队组合招商。县直部门按系统分成8个招商组,由县领导带队,按照“资源共有、经费共摊、责任共担、利益共享”原则实行组合招商,降低招商成本,提高招商实效。(分组情况见附表)
2、坚持常年驻外招商。驻外招商机构每半年召开一次招商推介会,充分发挥已成立的4个联络处和9个驻点招商小组的作用,推动驻外招商工作。
3、扩大以商招商和委托招商。加强与舒城籍在外知名人士的联系和沟通,聘请有一定影响力的人员担任招商顾问。对成功引进项目的受委托单位或个人,兑现相关奖励政策。
4、突出重点区域招商。重点组织好面向长三角、珠三角的招商活动。继续坚持“规划对接、产业合作、市场共荣、资源共享、设施共用”的思路,加快融入省会经济圈,主动承接合肥的产业辐射,有组织、有选择地参加投资贸易洽谈。
5、抓好重点项目招商。按照“食品加工唱主角、机械制造当配角、轻工纺织搞外协”的工业发展思路,突出以食品加工、服装生产、童车制造、羽毛羽绒加工等特色行业为重点,以现有优势企业和优势行业为依托,对相关联的上下游企业进行重点招商。以加工制造业配套基地、生态产品供应基地、旅游休闲度假基地为重点实施专题招商。组织相关单位做好项目推介工作。
6、鼓励引导双向创业。适时举办舒城籍在外创业人员恳谈会,介绍家乡发展情况、投资环境和投资政策,鼓励回乡创业,兴办实体,形成“人才回乡、资金回流、项目回归”的热潮。
7、积极开展网上招商。新建舒城招商网站,搭建信息交流平台,力争网上招商取得实质性进展。
(三)夯实招商基础工作
1、加强园区建设。按照园区发展定位,科学规划产业布局。加大土地置换力度,加快调整用地规划,严格兑现园区优惠政策,引导鼓励项目向园区集中。
2、加强招商项目库建设。充分发挥区位、资源等优势,突出优质农副产品资源、旅游资源、矿产资源、劳动力资源,编制一批规模大、质量高、可行性强的招商项目。力争全年编制1000万元以上的项目不少于 50个,1亿元以上的项目不少于15个,10亿元以上的项目不少于3个。
3、加强行政服务中心建设。按照便民高效的原则,规范审批流程,提高办事效率。各单位对窗口工作人员要授权到位,除现场踏勘等环节不能在“窗口”办理外,其他审批工作一律在“窗口”办理。对申办材料齐全的,必须当场办理。不能当场办理的,必须在承诺时限内办结。
4、加强招商引资信息工作。建立规范的信息网络,准确掌握招商项目、投资客商的基本信息,创建高效、快捷的工作平台和信息平台,实现招商引资的制度化、规范化和经常化。认真做好投资客商、项目业主的联络、接待及陪同考察工作,提高合作成功率。
(四)加强招商队伍建设
1、进一步充实招商力量。将全县优秀人才资源重点向招商一线倾斜,集全县之智抓招商。
2、提高招商队伍素质。定期举办招商引资专题培训班,对招商人员进行外贸知识、投资服务、社交礼仪、项目跟进等专业培训,提高招商引资队伍的业务素质。
3、加强招商人员管理。县招商局要细化管理办法,强化工作调度。通过暗访、实地查访等方式进行督查,重点督查在岗在位情况、工作进展情况,并将督查结果及时通报,确保驻外招商取得实质成效。
(五)优化经济发展环境
1、实行“绿卡”保护。对在我县固定资产投资达3000万元以上的工业企业,县政府给该企业投资者颁发“绿卡”。凡持“绿卡”者,给予重点保护。
2、建立公开评议制度。继续抓好政风、行风评议和“发展环境大家评”活动,重点对经济管理、执纪执法和服务部门的服务质量、工作效率、服务态度以及执行行政公示制、限时办结制、服务承诺制情况进行评议,并按有关规定兑现奖惩。
3、严格责任追究制。出台《关于损害经济发展软环境责任追究办法》,严厉打击“三乱”等破坏县经济发展环境的行为。
中共舒城县委
舒城县人民政府
2008年2月26日